鄭清源
立契人:鄭清源, 鄭漢為業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911~1911
長:28 x 寬:20 (cm)
881169.001 立持分杜賣契字人鄭清源情因與鄭茂桂(鄭樹鄭天生)等共業土地一所坐落苗栗二堡南勢林庄第七十五番田八分三厘五毫五糸一筆其界東至郭宗截田毗連為界西至賴阿憑田毗連為界南至郭大琛田毗連為界北至大岸圳毗連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原帶圳水通流灌溉持分三分之一今因乏金應用愿將此業出賣與鄭漢為業當日議定價金百五十大円正即日金契兩相交收足訖隨將持分全部交付買主前去掌管永遠為業自今持分杜賣之後不得異言等情此乃仁義恐口無憑故立持分杜賣契字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親收到持分杜賣字內金百五十円正足訖 明治四十四年十月
購置
登錄號:19990011237
本物件為西元1911年(明治44年)鄭清源立持分杜賣契字,張數為3張。戳記有12,為「臺北地方法院苗栗登記所印」2枚、「臺北地方法院苗栗登記所」半截戳記5枚、印章5枚。立契人為鄭清源,情因與鄭茂桂(鄭樹鄭天生)等共業土地1所,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苗栗二堡南勢林庄,原帶圳水。因乏金應用,將此業出賣與鄭漢為業,交易金額為金150大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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